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考察等环节,现将“五·四”表彰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2022-2023 学年“五·四”表彰名单公示.docx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团委反映(办公室:11209-2,电话:0572-2362160),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团委
2023年4月24日
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考察等环节,现将“五·四”表彰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2022-2023 学年“五·四”表彰名单公示.docx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团委反映(办公室:11209-2,电话:0572-2362160),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团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