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23年9月16日-17日进行期初补考(《形势与政策》课程补考于9月17-18日进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
在校生(不含重补修未通过者)补考名单由二级学院下发,需补考学生及时校对,如有错误的请于9月8日由所在学院更正。
二、补考课程范围
补考课程范围为上一学期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正常开设且有期末考核环节的不及格课程(创美通类课程、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除外)。
三、补考对象
1. 以下情况可参加补考。
1)补考课程范围内期末总评不及格的。
2)按规定正常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的。
2. 以下情况不可参加补考
1)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
2)课程重修考试不及格的。
四、补考考试安排
本次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其中体育补考安排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公共课程的补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所有排考工作应在9月13日前完成。监考教师、场地等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9月16日8:30-10:0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9月16日10:10-11:40,
体育课公共课补考时间:9月16日14:00-16:00。
五、成绩计算及录入
补考考核成绩按上学期课程考核方案中成绩构成比例计算总评,总评成绩记为最终课程补考成绩。
本次补考考核成绩应于9月22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公共课补考考核成绩由相关教研室负责录入,专业课成绩由二级学院负责录入。
教 务 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