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新能源与汽车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15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25年3月1日-2日进行本学期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名单审核

在校生(不含重补修未通过者)补考名单由二级学院下发,需补考学生校对,如有错漏由所在学院更正。公共课补考名单由教务处下发,需二级学院组织补考学生校对,如有错漏及时反馈教务处。

二、补考课程范围

补考课程范围为上一学期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正常开设且有期末考核环节的课程(创美通四史类课程、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除外)。

三、补考对象

1.以下情况可参加补考:

1)补考课程范围内期末总评不及格的;

2)按规定已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的。

2.以下情况不可参加补考:

1)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

2)课程重修考试不及格的。

四、补考考试安排

公共课程补考由教务处协调安排,专业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其中,公共课程的补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监考教师和场地等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所有排考工作应在2月26日前完成。

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月1日8:30-10:00;

2.《思想道德与法治》:3月1日10:20-11:50;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月1日14:00-15:30;

4.《职场通用英语1,2》:3月1日14:00-16:00;

5.体育公共课:3月2日14:00-16:00;

6.其他公共课:体育选项课补考时间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具体通知,《形势与政策》和《军事理论》补考时间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通知。

五、成绩录入

公共课补考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负责录入,专业课补考成绩由相应二级学院负责录入。补考成绩按上学期课程考核方案中成绩构成比例计算总评,总评成绩记为最终课程补考成绩。

本次补考成绩应于3月7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