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办法》(湖职院〔2014〕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期补考及课程重补修的通知》〔2020.10〕,现将本学期的重修、补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安排
1.课程重修、补修对象
以下情况的学生可申请课程重修:
(1)因旷课、缺课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2)参加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然未及格的在校生;
(3)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经个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的;
以下情况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课程补修:
(1)因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原因造成人才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未修学的;
(2)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导致课程不再开设而无法重修,经学校批准以相近课程替代的,以补修方式代替重修。
2.课程重修、补修学习方式及相关要求
(1)课程重修分为重修班、跟班和自学三种方式。重修班由学院统一组织开班,一般应达到20人以上方可开班;课程重修人数小于20人的,可以采用跟班学习或自学两种重修方式,具体重修方式由责任教师和学生商量,并报学院审批确定;
(2)课程补修采取跟班学习,学生可根据课表选择时间不冲突的开课班级进行跟班学习;
(3)结业生采用自学方式进行重修。由责任教师制定重修学习与考核方案,提供网络教学资料,学生通过网络学习。
3.课程重修、补修申请及安排
(1)本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采用学生个人申报的原则。重修课程若不合格,不能参加补考;
(2)在校生可申请之前全部学期不及格课程进行重修;
(3)结业生可申请培养计划内所有不及格或未修课程进行重修或补修,须书面向所在学院教学办申报(附件1);
(4)在校生申请补修,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实际开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纸质统一上报(附件2);
(5)全部在校生申请重修,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找不到需报重修课程,须书面向所在学院教学办申报(附件1)。
4.课程教学组织、考核
公共课重修、补修课课程教学、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它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5.重修、补修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在校生网上申报时间:10月15日12:00—10月20日12:00,
各二级学院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报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
(2)学生网上报名步骤:网址:http://jwxt.huvtc.edu.cn/,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选择对应的课程报名;或者登录钉钉→工作台→业务系统→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
二、公共选修课(美育、四史、通识)补修工作安排
1.补修对象
(1)2023级美育、四史和通识学分未达标学生;
(2)2024级美育和四史学分未达标学生;
(3)结业生。
2.报名流程
此次公共选修课课程补修,教务处将开设美育、四史课程各一门,通识课程两门,均为1学分;结业生根据实际情况报名所缺课程。学分未达标的同学可根据自己所缺学分到教学办进行报名,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报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3)。
3.学习方式及要求
学习平台:尔雅学习平台,手机号注册登录后,绑定单位和学号;学分认定:学生课程观看记录达90%以上方可参加该课程的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60分,该课程视为合格。如发生刷课等不良记录,课程成绩记为0分。
4.时间安排
补修时间:10月22日——12月15日
附件2:2025-2026-1学期重修补修汇总表(纸质上报).xls
附件3:2025-2026-1学期美育四史通识学分补修统计表.xlsx